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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试点县确定,肃宁位列其中,成为我市入选的惟一试点县。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农开办获悉的。
经过积极申报和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前不久正式批准肃宁为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试点县。据了解,作为试点县,在 2009年至2011年三年间,肃宁县将投入财政无偿资金5000万元,集中连片建设“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通畅、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高标准农田4—4.5万亩。
此次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试点县全省共有11个。今年,各级将投入财政无偿资金1095万元,在肃宁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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